終止合約時考慮的要點
無論是基於工作表現、家庭狀況變化,還是其他原因,僱主都應確保整個過程合法,以保障勞資雙方的權益。
解僱外傭原因
合法的解僱原因基於以下幾方面:
- 行為失當:如不誠實、偷竊、嚴重或慣常疏忽職責。
- 工作能力:未能達到合約中訂明的合理工作要求。
- 身體狀況:經註冊醫生證明身體狀況不適合繼續工作。
- 裁員:因家庭經濟狀況轉變、僱主移民等原因不再需要聘請外傭。
外傭管理:終止合約前的步驟
工作表現評估
定期與外傭溝通,對其工作表現給予清晰、具體的反饋。指出優點並溫和地提出需要改進的地方,確保她明白您的期望。
警告信
若口頭溝通後情況未有改善,僱主可發出書面警告信。信中應清楚列明:
- 具體的工作表現問題或行為不當之處。
- 期望的改善標準及期限。
- 若情況未有改善可能導致的後果,包括可能終止僱傭合約。
聯絡您的中介公司
在關係惡化前,主動聯絡您的僱傭中心,協助調解勞資雙方矛盾,或就如何處理後續步驟提供指引。
終止合約的過程
準備及簽署《終止外籍家庭傭工僱傭合約通知書》
雙方簽署由香港入境事務處提供的表格 ID407E -《終止外籍家庭傭工僱傭合約通知書》。僱主及外傭需各自保留一份副本。
計算及結算最終款項
僱主必須在合約終止日(即外傭的最後工作天)或之前,結清所有應付費用,包括:
- 當期已工作日數的薪金
- 一個月代通知金(如適用)
- 任何未發放的年假薪酬
- 返回原居地的單程機票一張
- HK$100 的膳食及交通津貼
- 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(如外傭符合相關資格)
通知入境事務處
僱主必須在合約終止日期後的 7天內,將已填妥的 ID407E -《終止外籍家庭傭工僱傭合約通知書》郵寄或親身遞交至香港入境事務處。
僱主必看 – 終止僱傭合約注意事項
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僱主,在決定終止與外傭的僱傭合約時,您必須了解整個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,以確保雙方權益。以下是終止僱傭合約時的一些重點:
通知外傭
兩種合法方式通知外傭解僱決定:
- 給予一個月書面通知: 向外傭發出書面通知,並讓她繼續工作一個月。
- 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: 即時解僱,並支付一個月薪金代替通知期。
提前通知或代通知金
根據法例,僱主如欲終止與外傭的合約,需給予對方至少一個月書面通知或一個月代通知金[1]。如欲即時終止合約,僱主則需額外支付一個月薪金作代通知金。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如外傭嚴重行為不當,僱主才可不給予通知而終止合約。
通知入境處
僱主需在終止合約日起計的7天內,以書面形式通知入境事務處外籍家庭傭工合約已經終止,可透過網上遞交表格或郵寄方式處理。
支付所有欠款
在終止合約時,僱主應清付所有工資及其他應付的款項,包括任何未放取的年假薪酬、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(如適用)等。建議將款項存入外傭戶口並保留收據,以免日後引起爭拗。
單程機票安排
如外傭在終止合約後不會再為其他僱主工作,僱主需承擔其離港的必要開支。建議直接購買機票而非給現金,並要求外傭在限期14天內離境[2]。
妥善保存文件
請保存所有終止合約的信件副本、款項收據等文件,這些都是日後處理任何索償時的重要證據。
透過互相體諒、坦誠溝通,很多僱傭關係的問題其實都能迎刃而解。僱主在終止合約的過程中,只要按法例要求進行,給予合理補償,就可以儘量減低糾紛。如有需要,亦可尋求勞工處的協助調停[3]。
終止外傭合約常見問題
外傭必須在合約終止後的14天內離境?
是。 根據入境事務處規定,外傭在僱傭合約終止後,只可在香港逗留14天。外傭必須在這段時間內離開香港,否則會被視為逾期居留。
僱主可以現金代付返回原居地的機票嗎?
可以,但須雙方同意。如外傭同意,僱主可以支付等值的現金代替。為免爭議,僱主應讓外傭簽署一份書面確認,清楚列明已收到用作購買機票的款項。
如外傭沒有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便辭職,僱主應怎辦?
如外傭沒有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便辭職,外傭已違約。
如您認為對方單方面終止合約,便應通知入境事務處的外籍家庭傭工組。
如您認為對方沒有理由在不給予通知情況下終止合約,而想追討代通知金,應盡快前往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。[4]
如果您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協助,歡迎向我們顧問團隊查詢!
參考資料:
[1] 外籍家庭傭工的僱傭合約 https://www.labour.gov.hk/tc/public/pdf/wcp/FDHguide.pdf
[2] 外籍家庭傭工 – 常見問題 https://www.immd.gov.hk/hkt/faq/foreign-domestic-helpers.html
[3] 勞資關係科 https://www.labour.gov.hk/tc/labour/content.htm
[4] 僱主及傭工的實用指南 https://www.fdh.labour.gov.hk/res/pdf/FDHguideChinese.pdf

